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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定制平台数码发布规范

本标准于2024年6月1日生效

前言

本规范适用于商品页面所有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主图、3D应用及视 频、广告标语、商品属性、商品描述、商品详情、扩展标签页等。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爱定制销售的数码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爱定制销售的数码类商品,包括“数码”经营大类下的所有商品。

第二条 展示规范

商品信息发布要求:

(一)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

(二)产品主要功能及规格参数,以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 品说明为准。

(三)执行标准,强制3C认证的产品需展示其3C认证标志。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 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须展示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

  • 在国内生产的数码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
  • 进口数码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
  • 根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 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 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 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
  •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 查询方法。
  • 使用或安装介绍图。

(四)发票内容:展示店铺所开具的正规发票样本。

(五)售后内容:展示产品售后服务政策。

第三条 商品质量要求

(一)对于需要办理强制性认证的商品,商品的安全性必须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要求。

(二)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三)移动存储、移动硬盘需标明以MB、GB、TB为计量单位的标称存储容量,容量准 确率(产品可用于用户存储数据的容量与标称容量的比率)应大于92%,或直接标明 实际可使用容量。

(四)移动电源容量单位统一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禁止出现与电源毫安 数无关的数字混淆视听,如:50000M,80000M等。规格参数需如实标注电池容量与 额定容量,禁止虚标容量。

第四条 商品合规宣传规范

(一)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或虚假夸大的描述进行宣传,如:久用不累、久握不疲 劳、久戴不痛、不伤眼、不过敏、最低价、国家级、年度最低、技术领先、最先进等。

(二)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宣 传,如:军工、军用、军规级、警用、军警形象等。

(三)商品宣传禁止出现多模块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品牌、规格参数等信息宣传须与 实物信息一致,如:商品尺寸、内存、电池容量、产品版本、像素等。

(四)商品屏幕尺寸的计量单位统一为英寸或吋,不可使用“寸”(除非商品产品说明 书或标签使用的尺寸标准为“寸“),且禁止出现虚标商品尺寸的情况。

(五)若商品宣传“静音”性能,需要在商品页面提供展示符合标准的第三方检测证 明,同时注释所取得的限制条件,或提供产品“静音认证标志”,并不得夸大商品静 音性能,如:堪比图书馆、全静音、睡眠级、始终静音。

(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宣传外,禁止其他商品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 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如:屏幕防近 视、护眼等。

(七)若宣传商品的防水等级,需要在商品页面提供防水等级证明。

(八)若商品页面未清晰展示第三方检测证明,禁止宣传相应商品功能,如:护 眼、防蓝光、防/抗/无辐射(甲醛/过敏/静电)、防/抗/抑/杀菌、阻隔病毒、净 化空气、除臭、分解消除有害气体、防霉、除螨、除重金属、除PM2.5、无过敏物 质、无荧光剂、无毒、防爆等。

(九)禁止虚假宣传消费者无法准确理解且商家无法证明的技术,如:量子技术、航 天科技等。

(十)在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信息时,应保持信息 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如:消除率90%以上、续航提升 50%、好评率95%等。

(十一)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商品宣传,需要标明“国别、专利号和专利种 类”。若未取得专利权,不得在宣传中谎称已取得专利权,同时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 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