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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定制平台电器发布规范

本标准于2024年6月1日生效

前言

本规范适用于商品页面所有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主图、3D应用及视 频、广告标语、商品属性、商品描述、商品详情、扩展标签页等。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爱定制销售的电器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爱定制销售的电器类商品,包括“电器”经营大类下的所有商品。

第二条 展示规范

商品信息展示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

(二)产品主要功能及规格参数,以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 品说明为准。

(三)执行标准,强制3C认证的产品需展示其3C认证标志。

注: 在国内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 口家用电器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

(四)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 查询方法。

“售后服务”描述中的发票、物流、签收验货、安装信息描述需符合以下要求:

  1. 发票:必须以图片形式展示发票票样;
  2. 物流:明确描述产品使用的物流配送方式以及无法履行物流配送服务的区域,并 且准确描述消费者付款成功后的商品发货时间。
  3. 签收验货:明确描述签收验货流程和注意事项。
  4. 安装:大家电(除大家电配件外)、厨房电器(净水器)两个类目的商品需告知 是否提供安装服务,如提供安装服务需明确描述安装服务实施流程。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一)对于需要办理强制性认证的商品,商品的安全性必须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要求。

(二)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第四条 合规宣传

(一)若商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商品标题、商品主图、商详页和规格参数等模块中 严禁出现“原装、原厂、原封、原配”等描述。

(二)商品宣传禁止出现多模块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品牌、规格参数等信息宣传须与 实物信息一致,如:冰箱外观尺寸、洗衣机洗涤容量、空调功率大小等。

(三)商品屏幕尺寸的计量单位统一为英寸或吋,不可使用“寸”或欧标寸(除非商品 产品说明书或标签使用的尺寸标准为“寸“),且禁止出现虚标商品尺寸的情况。

(四)若商品宣传“静音”性能,商家需要在商品页面提供展示符合标准的第三方检测 证明,同时注释所取得的限制条件,或提供产品“静音认证标志”,并不得夸大商品静 音性能,如:堪比图书馆、全静音、睡眠级、始终静音等。

(五)严禁发布宣称商品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等作用的宣 传内容,如:空气净化器宣传可杀灭新冠病毒。

(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宣传外,禁止其他商品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 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如:屏幕防近 视、按摩器缓解腰肌劳损、甩脂机燃烧脂肪、脱毛仪抑制毛发生长、美容仪丰胸瘦身等。

(七)电饭锅、电饭煲及类似商品禁止虚假夸大宣传“脱糖、降糖、抗糖、控糖、去 糖、辅助控制血糖”等功能;若商品宣传低糖功能,商家需提供相应证明,且降低还 原糖/淀粉含量的商品功能不可宣传为低糖功能。

(八)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或虚假夸大的描述进行宣传,如:久用不累、久握不疲 劳、久戴不痛、不伤眼、不过敏、最低价、国家级、年度最低、技术领先、最先进等。

(九)若商品页面未清晰展示第三方检测证明,禁止宣传相应商品功能,如:护 眼、防蓝光、防/抗/无辐射(甲醛/过敏/静电)、防/抗/抑/杀菌、阻隔病毒、净化 空气、除臭、分解消除有害气体、防霉、除螨、除重金属、除PM2.5、无过敏物 质、无荧光剂、无毒等。

(十)禁止虚假宣传消费者无法准确理解且商家无法证明的技术,如:量子技术、航 天科技等。

(十一)在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信息时,应保持信 息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如:消除率90%以上、续航提升 50%、好评率95%等。

(十二)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商品宣传,需要标明“国别、专利号和专利种 类”。若未取得专利权,不得在宣传中谎称已取得专利权,同时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 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进行宣传。

(十三)若商品宣传为消毒柜,商家需提供并展示商品的消字号或者企业卫生许可/备 案。保洁柜禁止宣传为消毒柜。

(十四)燃气灶气源需按商品实际适配气源宣传,禁止适配气源堆砌使用。

(十五)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宣 传,如:军工、军用、军规级、警用、军警形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