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爱定制平台取消订单服务管理规则

本标准于2024年6月1日生效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入驻爱定制平台的商家。

第二章 取消订单处理标准

第二条 订单生成后,若消费者申请取消订单的,具体时效标准如下:

(一)若消费者未付款

系统将自动取消一个小时内未付款的订单;

(二)若消费者已付款

若消费者需要取消订单的,请优先和商家协商处理。特殊商品如定制类、大件类或者已发货 商品商家拦截失败的订单,订单将会继续进行配送,若消费者无正当理由选择拒收、退货 的,商家有权与消费者协商,由消费者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章 取消订单争议处理

第三条 若消费者申请取消订单(仅退款无需退货),商家审核无故驳回的,消费者申请由 爱定制介入,商家可选择24小时内与消费者进行争议和解,支持和解的结果包含:

  1. 商家直接退款至消费者;

  2. 商家与消费者对驳回取消订单的结果协商达成一致;

第四条 若买卖双方对已付款的订单取消产生争议,商家以已发货/已生产为由驳回消费者申 请,同时消费者投诉商家未发货,或对驳回处理不满意的:商家需对驳回消费者取消订 单(仅退款无需退货)申请进行举证及合理解释,如商家应提供和消费者达成一致驳回的 截图、提供消费者申请取消前商品已生产/已发货的凭证等。若商家无法对商品已生产/已发 货举证或未进行合理说明的,则爱定制有权以物流及相关信息为依据进行处理。

第五条 若消费者取消订单时,商家确实未生成或发货但对取消订单进行驳回处理的,爱定制 有权判定商家责任,支持消费者退款诉求。

第六条 若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明示取消订单规则的,以明示内容为准。

第七条 若消费者申请取消订单(仅退款无需退货)时经商家举证商品确已生产/已发货的,若 消费者选择拒绝签收或退货的,爱定制有权依据 《爱定制平台配送及运费问题纠纷处理标准》 第二条规定,要求商家或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运费,并支持订单款退款至消费者。